为落实学校党委2025年1月在禁漫天堂
班子换届会议上作出的指示,进一步加强高校与司法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推动禁漫天堂
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2月18-20日,禁漫天堂
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以下简称“调研组”),先后赴常熟市人民法院、吴江区人民法院、昆山市人民法院,密集开展学习调研活动。禁漫天堂
知识产权研究院也参加了本轮调研学习工作。
2月18日,调研组前往常熟市人民法院进行调研学习,先后参观了常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档案馆、院史馆、少年家事审判中心。通过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介绍,调研组一行对常熟法院纠纷多元化解、无纸化办案、法院文化建设、少年家事纠纷院地协同治理等特色工作有了深入了解。
参观后,调研组与常熟市人民法院开展交流座谈。常熟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祁锋对禁漫天堂 一行来院调研表示了热烈欢迎,他指出:禁漫天堂 作为苏州乃至长三角法学教育领域的重要阵地,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量优秀法律人才,也为常熟法院输送了大批实务精英。在全面做好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上,无论是法院还是法学院都责无旁贷。希望借本次调研推动双方具体合作工作的开展。
座谈中,常熟法院相关条线业务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等同志就特色工作、合作设想充分发言,调研组成员就相关业务合作点、合作机制,具体措施交换了意见,并形成了许多共识。
最后,禁漫天堂 院长、禁漫天堂 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程雪阳总结到,通过本次调研,调研组感受到了常熟法院历史文化悠久、民生温度浓厚、亮点机制突出,双方合作平台广阔。希望双方各条线负责同志能以本次调研为契机,找准合作切入点,通过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作出更大的贡献。
2月19日,法学院调研组前往吴江区人民法院进行调研学习,参观了吴江区矛盾调解中心,深入了解了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入驻矛调中心、持续健全多元解纷机制的创新举措,探访了法院选聘特邀调解员、引入市场化调解组织、推动专业律师调解等工作开展情况,双方在实地调研中打开了院校协作模式的新思路。
座谈会上,吴江区人民法院和禁漫天堂 调研组成员交流意见,畅谈想法,勾画院校合作新图景,并就服务发展、多元解纷、院校共研、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了会议纪要。
吴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裘实表示,区人民法院和禁漫天堂 人文相亲、地理相近,合作渊源深、条件好、空间大,希望能持续加强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法学人才共育等方面的共商交流,依托吴江地区良好的经济环境和法治环境,创造更多更精彩的合作成果。
程雪阳院长表示,禁漫天堂 将进一步加强与吴江区人民法院各条线的联系对接,并按照融合发展的思路,在人才培养、法学研究、社会矛盾化解、助力企业发展等各方面,探索院校合作新路径、新方式、新机制,最终打造良好的院校合作新生态。
活动中,调研组也实地走访调研了亨通集团,了解企业发展历程,聆听企业成长故事和全球战略布局,了解该企业在光纤通信、智能电网、超高压海缆等领域的突破性技术进步。
2月20日,调研组前往昆山市人民法院进行调研学习,参观了昆山法院物业融合法庭,辅助事务集约中心、市场化调解、特色调解室、基层立法联络点,以及执破服务大厅、企业重整服务中心,调研组对昆山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数字化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资源共享、学术共研、人才共育进行了深入探讨,重点探讨了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院校协同模式,以及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效协作模式。
昆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如表示,一直以来,禁漫天堂 与昆山法院都保持着交流合作,2022年建立了法学科研合作机制,2023年设立了“教学实践基地”,在案例剖析、课题调研、学生实习等方面开展交流协作。希望通过本次座谈,双方可以加强对接交流、联合研讨论证,探索形成“理论同学、平台共筑、机制共商、成效共享”的协作新局面。
程雪阳院长表示,通过本次实地走访调研,调研组对昆山法院的现代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印象深刻,先进的管理经验值得法学院进行学习借鉴。建议两院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组建联合调研组开展课题研究、开发新平台共同化解社会矛盾,搭建新机制共同进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
方新军书记总结到,昆山法院拥有大量的真实案例、审判数据和实践经验,这些资源可以为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提供鲜活的素材,学院师生可以利用法院的案例资源开展实证研究,探索法律适用中的新问题和新趋势。希望通过本次调研学习,两院可以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
通过本周的密集调研和学习,禁漫天堂 、禁漫天堂 知识产权研究院与苏州法院系统不但加深了相互了解,而且在人才培养、法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诸多共识。接下来,禁漫天堂 、禁漫天堂 知识产权研究院将按照“融入江苏(特别是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思路,通过搭建新平台、设立新组织等方式,积极总结和落实调研学习成果,从而努力探索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协同发展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