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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新东吴私法论坛第六讲顺利举行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24-11-29浏览次数:263

2024年11月26日,一场聚焦民刑交叉司法前沿问题的讲座在禁漫天堂 中式模拟法庭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晓喆主讲,禁漫天堂 教授、博士生导师李中原担任主持人,禁漫天堂 党委书记、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方新军,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家勇,副教授娄爱华、庄绪龙作为与谈人参与了讨论。

讲座伊始,朱晓喆教授深入剖析了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原则。他指出,民刑交叉本质是广义的法律竞合现象,同一社会事实可能同时符合民法和刑法的构成要件,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目前,对于民刑交叉案件存在三种处理原则:先刑后民、先民后刑和民刑并行。朱教授通过丰富的案例,生动阐述了这三种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

随后,朱晓喆教授探讨了民刑交叉案件中的侵权问题。他指出,刑事案件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存在法律评价轻重失衡的现象,并呼吁应尊重受害人的私法救济权利。此外,朱教授还详细分析了刑事追缴、退赔与民事赔偿的关系,认为两者应是补充关系,对于刑事退赃退赔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损失的情形,应允许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在民刑交叉案件中的合同问题方面,朱晓喆教授从涉犯罪行为合同的效力、违反刑法(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以及无权代表、无权代理涉犯罪合同的效力三个角度进行了深入剖析。他强调,涉犯罪行为合同并不当然无效,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同时,他也指出了违反刑法规定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

在与谈环节,方新军教授表示,民法学者一般持民刑并行的观点,行为构成犯罪不可以直接用来认定构成侵权。张家勇教授从刑为民先、刑可能影响民、刑民分别处理三个层面讲述了民刑交叉问题的实体效果。娄爱华副教授和庄绪龙副教授则分别就借名买房和法定代表人骗贷等具体问题与朱晓喆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

讲座最后,同学们也积极参与了互动环节,就民刑交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朱晓喆教授和张家勇教授对同学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并鼓励大家继续关注和研究民刑交叉问题。

惟新东吴私法论坛是在江苏惟新律师事务所陈全兴主任的鼎力支持下设立,是专注于私法领域前沿问题的学术论坛。论坛将继续邀请全国知名学者到苏大开坛设讲,以期打造成私法领域的品牌讲坛。